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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26 15:01:5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3〕11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期限

  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半年。

  三、申请补贴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

  4.初次申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止,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核定。

  5.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规定,自2023年8月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6.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四、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2给予补贴。

  五、申请补贴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向连州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就业并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经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连州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六、申请补贴需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以下资料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另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2、3、7页);

  3.个人社保卡(社保卡属于农商银行或者清远以外开户行的请提供开户支行信息);

  4.请申请者自行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个人社保和医保缴费清单。

  七、申请办理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工作日内)。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连州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大厅(连州大道西119号)。

  联系电话:0763-6625965。

  以上通知,请知照执行。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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